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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2015-2016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15:5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定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
2015-2016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工作的通知


定工信委发〔2018〕38号



各县区工信局、定西经济开发区经贸局:
  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甘肃省“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甘工信发〔2017〕35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认定范围、申报材料要求、认定程序、监督管理、扶持政策进行 了明确。为了做好2018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根据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2015-201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甘工信 发〔2018〕6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1、申报条件。申报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办法》第一、二条规定的认定条件和范围。
  2、申报程序。申报推荐程序按《办法》第四条规定,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推荐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由县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
  二、复核工作
  主要复核2015-2016年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有无停工停产现象,有无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罚。重点核查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 业基本情况表》(《办法》附件2),看各项数据指标是否达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2015年全市已认定企业7户:甘肃润华重工、甘肃金海新材料、甘肃大鑫铜业、 甘肃惠森药业、甘肃中天羊业、甘肃新农生态、甘肃伟盛药业)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县区、定西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开展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申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严把审核关、质量关,切实推荐本县区 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不符合条件的已认定企业,县区复核后上报后及时摘牌。
  2.申报文件、申报材料和复核表(纸质材料三份和电子版)请于3月23日前报市工信委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徐伟平 联系电话:8329870
  邮箱:13830298801@163.com


                  定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定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工信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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