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西市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行高速公路ETC工作的通告 |
||||||||||||||||||||||||||||||||||||||||||||||||||||||||||||||||||||||||||||||||||||||||||||||||||||||||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素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65号)精神,现就加快推行高速公路ETC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利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费新技术(ETC),代替传统人工收费方式,有效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打造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二、到2019年度,要确保实现80%以上汽车加装ETC,90%以上车辆使用ETC通行高速公路目标。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也将只保留1条人工收费车道,ETC将成为高速公路主要收费方式。 三、全市客、货运车辆车主,应主动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在市内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也可在本市辖区车辆管理所、车辆检测站、加油站、高速公路收费广场等ETC现场办理区域咨询办理。乡镇、村社5辆以上车辆可预约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 四、全市车辆ETC全部实行免费加装。使用ETC的车辆在收费站不停车缴费,并按规定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优惠。 特此通告 定西市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
|
||||||||||||||||||||||||||||||||||||||||||||||||||||||||||||||||||||||||||||||||||||||||||||||||||||||||
| 责任编辑:市工信局 |
| 分享到: |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