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证明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形成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保留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law@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7月24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拟保留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