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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评审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5-09 15:53 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保护和发展我省传统工艺美术,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繁荣创作,促进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创新,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健康发展,省工信厅根据《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通知》,对原试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评审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咨询论证、厅党组审议通过后,省工信厅与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评审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工信发〔2025〕193号)。

二、编制依据

1.《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7号)。

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8号)。

3.《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

三、编制意义

《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评审认定管理办法》内容是对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制度,在2021年版《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新制定。

《甘肃省传统工艺美术珍品评审认定管理办法》是认定传统工艺美术珍品的依据。工艺美术珍品是经传统工美从业人员精雕细琢创作的优质作品,不仅是能工巧匠对我省传统工美技艺传承和发展的集中体现,也是将传统文化通过实物载体精致的体现。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阐述制定的依据及传统工美珍品的定义。

第二章共4条,明确了评审专家组的设立要求,工艺美术珍品认定的范围和认定的条件,保持一致性规定原则上4年一次评审。

第三章评审认定内容和程序共4条,规定评审内容及其申报资料。规定评审认定的程序、专家评审组评审形式及公示要求。

第四章激励政策共4条,主要规定不得收取费用。可参加国家工艺美术珍品评定、国家和省工艺美术大师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共5条,规定评审工作相关纪律要求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1条,规定发布实施日期与解释。




责任编辑: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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